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来源: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时间:2015-11-23浏览次数:1628

 

一、考核目的

实行学校教学部门工作核心指标考核,旨在切实提高各教学部门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教学部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提高效率,促进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推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稳步提升。

二、考核项目

根据明确导向、突出重点、分项考核、便于操作的原则,学校教学部门教学工作考核分为教学运行管理考核、教学建设与改革和教学成效。各部分具体考核项目如下(其考核结果按名次排列):

1、教学运行管理

(1)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严格执行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修定教学计划应及时履行审批手续(此项属于一票否决项)。

(2)教学任务安排、执行、管理

及时准确落实教学任务并合理安排任课教师;教师调、停课手续齐全且严格审批;组织学生按时上课,学生请假手续齐全且严格审批;教师出勤情况记录;

(3)教学档案管理

及时整理教学管理档案,包括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检查、教学研究活动记录等教学档案。

2、教学建设与改革

(1)专业建设与改革

围绕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造老专业,设置新专业,建设特色专业。专业建设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显著。注重调研论证,积极开展职业能力分析,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完善各专业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2)教改项目与论文

教学改革规划科学合理,经过了深入调研论证,具有可行性;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有校级、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取得一定实效。。

3、教学成效

(1)教学成果奖

各系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竞赛,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

(2)英语、计算机等级、师范生普通话通过率以及其他技能等级考试

将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普通话)教学与等级考试挂钩,将学生计算机等级以及其他技能等级考试过级率作为教学质量的考核指标,促进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普通话)等其他学科教学。

(3)职业资格证获证率

将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的比率作为各系教学质量检测的重要指标。师范类的学生要获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的专业要求学生参加行业从业资格证的考试。

(4)毕业生就业率

各系做好当年毕业生就业,学生专升本,考编考岗将作为重要指标考核各系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三、考核办法

学校教学部门工作考核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教务处牵头,学生处、团委、招就处、人事处、审计监察处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考核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每年年底,各教学部门对照桐城师专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量表,逐项打分自评,并整理相关基础材料。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教学部门自评打分结果进行复查,逐项考核并排序确定分值和名次。

四、奖励办法

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对各项考核排序前2名的教学部门给予奖励。依次为一等奖、二等奖,并依次奖励2万元,1万元。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和奖金计算、分配办法,报校考核小组办公室备案即可执行。

五、施行

1、本办法自2015年度开始试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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