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校党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校党委书记朱宏,校长沈波,副校长、党委委员吴登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发明及二级机构中副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会。朱宏同志主持并讲话。
朱宏指出,今天,大家全文学习了《监察法》。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大家要充分认识制定出台《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其本质属性,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以实际行动将《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落实到省、市委总体部署和学校依法治校的各环节。
朱宏强调,大家身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维护、践行《监察法》,不断深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将《监察法》纳入党委和基层组织的必学内容,作为全校干部的必修课,做到监察对象宣传教育的全覆盖,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传达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宣读了中共安庆市委《关于鲁长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决定》。(组织人事处 撰稿:程小娟 核稿:刘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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