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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银校合作项目二次

来源:总务处发布时间:2021-08-12浏览次数:466

项目编号:tcszcq(2021)001号

受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现对于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银校合作项目(二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银校合作项目

2、银校合作权取得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

如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无法构成有效竞价的,将发二次公告,报名时间顺延七个工作日;如到期再次不足三家,将根据有关规定: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则组织实施公开竞价;若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则交易双方按底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3、招标人: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标的简介:

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等主管部门不禁止或不指定银行情况下,在本项目合作的合同期内,招标人的全部银行业务(主要包含:全校教职工工资、津贴、奖励绩效、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划转以及校园卡所涉及的费用等)均将转移至中标方办理。如有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等主管部门指定其他银行办理招标人银行业务的情况,或招标人主管部门有禁止性规定,招标人需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予以证明。

5、租赁期限、底价及用途:

(1)本项目最低报价:2600000.00元整

(2)本项目服务期限:5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二、竞拍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已在桐城市区开设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接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分公司(分行)投标,需具备:①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已取得投标人所在银行具有审批权限的机构同意投资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分行行长签名并盖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拍人报名及资格认定

1、本次竞拍定于2021年 8月19日下午15:00在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昌社区二楼会议室(昌平路1号楼)。

2、2021年8月19日15:00前在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昌社区二楼会议室(昌平路1号楼)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竞拍人资格。竞拍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参加现场拍卖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以备现场核查。

竞拍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不是法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现场竞价规则

1、投标人的竞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为取得本次招标的银校合作权,承诺以支付合作金的方式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支付的款额。

2、投标人的现场竞标报价必须大于主持人公布的第一轮最高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3、投标人的竞标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即投标人的下一轮竞标报价=本轮竞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人民币伍佰元的正整数倍。

4、当投标人的竞标报价进行到第n轮,无投标人参与第n+1轮的竞标报价时,此时第n轮竞价中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报价即为本招标标的的最高报价。

5、本次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如第n轮出现两家或多家报价相同,并均不愿意加价时,以现场摇号随机决定竞得人)。

6、签约。成交后,招标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中的有关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竞买保证金、合作金的支付

1、合作金的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

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

七、服务要求

(1)资金专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招标人新校区建设相关项目支出。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分批分期使用投资资金,累计金额以合同约定的投资总额为限。

(2)投资资金使用方式:

①中标人需依照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在招标人对采购项目完成招标采购流程并验收后,依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与本项目采购合同中的约定,在三日内及时拨付资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资金管理原则依照足球比分直播相关财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②项目的投资资金使用流程应以高效简洁满足招标人的业务需求为目标,项目采购由招标人按功能需求提出要求,招标人主导、中标人参与模式完成招标采购;

③其他相应条款由校银双方在本项目合同中约定。

(3)信贷支持:项目投资银行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应为学校及其下属单位提供信贷支持并给予相应的利率优惠。

(4)银行卡账户管理费等:免收银行卡账户管理费、白金卡、理财定制服务、专属贵宾通道等师生优惠服务。

(5)其他要求:中标银行在技术上或资金使用细则上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更换其他银行。

八、主要合作内容

(1)中标人投资建设招标人的新校区建设项目。

(2)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等主管部门不禁止或不指定银行情况下,在本项目合作的合同期内,招标人的全部银行业务(主要包含:全校教职工工资、津贴、奖励绩效、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划转以及校园卡所涉及的费用等)均将转移至中标方办理。如有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等主管部门指定其他银行办理招标人银行业务的情况,或招标人主管部门有禁止性规定,招标人需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予以证明。

(3)中标人出资建设项目的资产在本合同合作期内、本合同合作期满后,招标人无偿使用、管理及运营维护,管理及运营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4)中标人需安排工作人员于每个工作日上门服务一次。

九、联系方式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及咨询人:高老师

咨询电话:0556-6181567

代理公司: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浩 

联系电话:0556-6122887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 8 月12 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本人系                               (单位名称)的负责人,现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                日在                  举办的编号为     的银校合作权的竞拍活动,代表本人签订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日 

 备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成交确认书

   受桐城市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于        日,对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银校合作权公开竞价,现竞价结束,招标人与竞得人对成交结果确认如下:

一、该项目合作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

出让人、竞得人对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均无异议。

二、竞得人认真阅读了公告,对合作方式的有关要求已有清楚了解,接受公告中《合同》的内容。

三、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人按照相关规定在公示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应在5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的,竞得资格自动丧失,所交竞买保证金招标人不予退还。

四、其他相关事宜,在《合同》中另作约定。

五、本确认书一式叁份,出让人、竞得人各执壹份,交易机构执壹份。

出让人:安徽省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竞得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交易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竞拍报价单

     次报价                         竞价号牌:

报价名称

 

竞拍报价

(人民币元)

                  元(       元)

报价时间

                

竞拍人

 

法人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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