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和《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桐师专组人[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在以纪委、“两代表一委员”、教师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组全程监督下,经过个人申报、基层初审、职能部门审查、职称评审校内推荐等程序,现对2021年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晋升职称推荐结果进行公示,结果如下:
一、申报副教授:
张 倩 项 波 张 波
二、申报高校讲师:
胡娟、杨瑾娟、吴小琳、李蹊、尹璐璐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
受理电话: 6181992(监察审计处),6130838(组织人事处)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监察审计处或组织人事处反映。 公示期间对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展示展示地点:明德楼组织人事处会议室(304室)。
桐城师专组织人事处
2021年11月1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