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学初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 为加强本学期初期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创建文明校园,现将加强学期初期教学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课堂纪律。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教学规范要求进行教学,要切实担负起严肃课堂纪律的责任,对迟到、早退、吃零食、打瞌睡、玩手机等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制止,批评教育。教务处将联合校督导组、系进行不间断巡查,若发现大面积学生玩手机、睡觉现象将通知系部,追究教师责任。 2、学生考勤。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考勤管理,可根据所授课程特点和班级规模采取多种形式的课堂考勤,如通过随机点名、课堂提问点名、课堂测验或小作业、班级负责人点名、学生签到多种形式掌握学生的到课情况。完善教学工作手册,对教学工作手册点名不全、记录不全以及“五有”材料缺失严重问题将视为教学事故。 3、教师行为。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课堂上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上课。严禁私自调课、停课和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或外出招生宣传需要调课、停课的,要按照学校关于停课、调课、补课的规定办理,并报教务处备案。无故停调课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进行全校通报。 二、对学生的要求 1、课堂纪律。学生上课必须按时进入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严禁迟到、早退、上课吃零食、打瞌睡、玩手机。 2、请假手续。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返校或上课,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于上课前将经所在系审批同意的请假条交任课教师,否则任课教师按照无故旷课处理。 3、做好转专业学生工作。对转专业学生做好教材领取,课程安排及辅导员认知等各项服务工作,后期做好转专业学生心理调适及学习跟踪服务,确保课程不耽误,学习不影响。 三、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秩序管理。要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开好学期初期教学工作会议;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规范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2、各系需安排值班教师和学生会成员在教学楼入口处进行督查,不准任何老师及学生将早点带入教室。具体值班安排如下:小学教育系毓秀楼负责A楼入口,旅游与公共管理系负责B楼入口,学前教育系负责C楼,商贸与电子信息系负责以智楼入口,艺术与设计系负责鲲池楼入口,值班教师值班时间上午至8点10分,下午值班时间至2点30分。请各系安排好值班教师表并发至教务处邮箱留存。 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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