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创建文明校园,本学期五月份至期末考试结束期间,校教务处将联合校教学督导组以及相关校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和推门听课,及时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并第一时间通报检查情况。现将加强常规教学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课堂纪律。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教学规范要求进行教学,要切实担负起严肃课堂纪律的责任,对违反课堂秩序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 2、学生考勤。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考勤管理,可根据所授课程特点和班级规模采取多种形式的课堂考勤,如通过随机点名、课堂提问点名、课堂测验或小作业、班级负责人点名、学生签到和学生回答问题等多种形式掌握学生的到课情况。 3、教师行为。教师进入课堂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严禁私自调(停)课和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停)课的,要按照学校关于调(停)课及补课的规定办理。完善教学工作手册,“五有”材料缺失严重问题将视为教学事故。 二、对学生的要求 1、课堂纪律。学生上课必须按时进入教室。上课时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不允许随便讲话、谈笑,未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教室;严禁迟到、早退、上课吃零食、打瞌睡、玩手机等与课堂教学无关事项。 2、请假手续。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上课时,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于上课前将经所在系审批同意的请假条交任课教师,否则任课教师按照无故旷课处理。 三、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教学秩序管理。要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系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认真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规范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2、课堂纪律管理。各系要及时了解本系课堂教学纪律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学校根据规定作出处理。 3、逐日检查和每周巡查管理。对本系日常教学进行逐日检查并作记录。主要检查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学生的学习情况。各系必须对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情况如实通报,并按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各系教风学风建设工作纳入各系年度考核内容。 4、教学楼卫生管理。各系需安排值班教师和学生会成员在教学楼入口处进行督查,严禁任何老师及学生将早点带入教室。 教务处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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