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新生学籍复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21?? 浏览次数:522
各教学秘书、辅导员:
    学籍管理对学生管理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学籍管理制度有利于约束学生日常行为。学生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在校规定,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将对学生做退学、开除学籍等处理。
足球比分直播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校长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学历工作的副校长,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领导、协调和监管责任;校教务处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具体管理部门,教务处处长是学籍学历管理主要责任人,承担组织实施责任;系(部)主任(党总支书记)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是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
    1、新生入学学籍复查注意事项
    (1)教务处提供电子版2018级高专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发送至学工群,请各位自行下载打印
    (2)辅导员将新生信息填写完后,打印出来让学生签字,每位在校新生必须自己签字,并且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每生一份,按照姓名排序(从A—Z),辅导员通过对学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照片等材料进行审核、比对、检测。
    (3)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和教务处联系。
    上交材料为:纸质《2018级高专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按照姓名排序)。
    2、在校生学籍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并进行学籍注册后,辅导员需通知学生上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转专业后需再次核查是否正确;毕业电子摄像后,需上学信网进行毕业生图像校对。
    (2)学生学籍有异动,需及时和教务处联系,异动情况含:休学、复学、留级、转专业(私自转专业)、退学(含自动退学)请假时间累积超过6周,需予以休学,相关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3)学生在校期间违纪(教务处只负责旷课、考试作弊)务必及时和教务处联系,通过系部上报资料。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①、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②、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③、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④、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⑤、旷课50学时及以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七)款,作开除学籍处理;
    学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无故不参加生产劳动、运动会、军事训练、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按每天6学时计算。一学期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作旷课1学时计。
 
 

教务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