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387
各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系将近三年来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情况(是否存在毕业生自带和收取毕业生档案转递费)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并于11月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务处,教务处在各系自查期间到各系检查。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