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定于3月14日至15日深入各系进行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系自查时间:2019年3月8日至3月13日 教务处抽查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3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各专业学期授课任务安排表、教师教学任务书、教师上课到位及授课时“五有”情况、教师教学状态、学生上课出勤及学习状态情况、新课表的运行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各系学期工作计划及近期工作安排情况、教研室工作计划、补考的组织安排等、上学期试卷装订。 三、检查重点 1. 各专业学期授课任务安排表和教师上课到位及授课时“五有”情况(教学任务书及教师五有材料各系自行保存); 2.各系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 3.各系期初开学工作布置会议; 4.各系落实教学楼卫生值班安排。小学教育系负责毓秀楼A楼、旅游与公共管理系负责B楼、学前教育系负责C楼、商贸与电子信息系负责以智楼、艺术与设计系负责鲲池楼。各系安排学生会成员值班,严禁带早点及垃圾进入教室,确保教学楼卫生。 四、检查方式 根据本《通知》精神,各系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表(教务处下载中心可下载)。教务处通过现场巡视、查阅材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五、需要报送材料如下:(均提交复印件,原件系留存) 1. 各系提交至少三位以上教师(不同教研室教师)五有教学材料复印件; 2. 各系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室工作计划; 3. 各系本学期公开课安排表; 4.各系期初教学工作会议记录(不少于两次); 5. 各系自查表(教务处下载中心可下载)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3月14日(星期四)和3月15日(星期五)到各系进行检查时现场收取,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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