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07?? 浏览次数:259
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定于3月14日至15日深入各系进行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系自查时间:2019年3月8日至3月13日
    教务处抽查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3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各专业学期授课任务安排表、教师教学任务书、教师上课到位及授课时“五有”情况、教师教学状态、学生上课出勤及学习状态情况、新课表的运行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各系学期工作计划及近期工作安排情况、教研室工作计划、补考的组织安排等、上学期试卷装订。
三、检查重点
1. 各专业学期授课任务安排表和教师上课到位及授课时“五有”情况(教学任务书及教师五有材料各系自行保存);
2.各系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
3.各系期初开学工作布置会议;
4.各系落实教学楼卫生值班安排。小学教育系负责毓秀楼A楼、旅游与公共管理系负责B楼、学前教育系负责C楼、商贸与电子信息系负责以智楼、艺术与设计系负责鲲池楼。各系安排学生会成员值班,严禁带早点及垃圾进入教室,确保教学楼卫生。
四、检查方式
  根据本《通知》精神,各系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表(教务处下载中心可下载)。教务处通过现场巡视、查阅材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五、需要报送材料如下:(均提交复印件,原件系留存)
1. 各系提交至少三位以上教师(不同教研室教师)五有教学材料复印件;
2. 各系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室工作计划;
3. 各系本学期公开课安排表;
4.各系期初教学工作会议记录(不少于两次);
5. 各系自查表(教务处下载中心可下载)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3月14日(星期四)和3月15日(星期五)到各系进行检查时现场收取,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