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定于9月18日深入各系进行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系自查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17日
教务处抽查时间:2019年9月18日
二、检查内容
各专业学期授课任务安排表、教师教学任务书、教师上课到位及授课时“五有”情况、教师教学状态、学生上课出勤及学习状态情况、新课表的运行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各系学期工作计划及近期工作安排情况、教研室工作计划、补考的组织安排等、上学期试卷装订。
三、检查重点
(一)各专业学期授课任务安排表和教师上课到位及授课时“五有”情况(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教案、教学日志,教学任务书各系自行保管备查);
(二)各系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尤其是检查师范专业认证必备的课程组计划(特别是核心课程和思政课程);
(三)各系期初开学工作布置会议;
(四)各系落实教学楼卫生值班安排。小学教育系负责毓秀楼A楼、旅游与公共管理系负责B楼、学前教育系负责C楼、商贸与电子信息系负责以智楼、艺术与设计系负责鲲池楼。各系安排学生会成员值班,严禁带早点及垃圾进入教室,确保教学楼卫生。
(五)毕业班级的毕业考核安排(含考试或考查)。
四、检查方式
根据本《通知》精神,各系先行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表(教务处下载中心可下载)。教务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留存备案等方式开展检查。
五、需要报送材料如下:(均提交复印件,原件系留存)
(一)抽查各系教研室主任五有教学材料;
(二)各系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室工作计划;
(三)各系本学期公开课安排表;
(四)各系期初教学工作会议记录(不少于两次);
(五)各系开学自查表(教务处下载中心可下载)一份;
以上材料教务处将于9月18日到各系进行检查时现场收取,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