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0年12月下旬全面开始,2021年1月7日结束。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系成立以系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期末考试及阅卷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工作到位,注重过程和细节管理。
二、考风考纪教育
考试前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各班级的专题班会,认真学习《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暂行办法》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试管理规定》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质量管理监控工作规程》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有关学校文件。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考风考纪,形成“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羞耻”的良好考试氛围。
三、考试安排
1、12月31日前完成技能考核,各系自行安排技能考核时间,并于12月24日前将技能考核安排表电子稿发到教务处邮箱。无技能考核班级正常上课。
2、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授课课程,请各系提醒教师安排好教学进度,确保完成教学计划。
3、考查课、开卷考试科目请于12月31日前各系自行安排考试。
4、集中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2日开始,7日结束,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四、试卷要求
依据《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考试出卷、制卷、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规定》 文件要求落实出卷、阅卷及试卷装订事宜。
1、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要求出卷。出卷要求体现课程目标的达成度和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出卷时注意题型、题量、时长。语文科目考试时长2小时,其它学科1.5小时。
2、加强试卷审核环节。试卷交到系部后,由课程组组长及教研室主任分别审核签字,再由系部于12月28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邮箱审核(提交附件1纸质稿)。
3、1月8日-1月11日各系安排集体阅卷,并认真撰写试卷分析,以备核查。
五、监考要求
1、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请各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促进考风考纪建设,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2、监考教师由各系根据教务处分配的监考名额,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于12月21日前将监考人员名单报到教务处。各系监考教师名额分配如下:
系部 | 监考教师名额 | 机动人员 | 备注 |
小学教育系 | 42人 | 1人 | |
学前教育系 | 16人 | 1人 | |
艺术与设计系 | 45人 | 1人 | |
商贸与电子信息系 | 27人 | 1人 | |
旅游与公共管理系 | 28人 | 1人 | |
教务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