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皖教人[2016]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20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127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11月25-27日: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2、11月28-30日:系部审核,向学校报送推荐材料; 3、12月1日:校职能部门审核; 4、12月2-4日:校评审小组通过评审结果。 5、12月4-11日:公示7天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将报送材料至安徽省高师培训中心。 提交材料要求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请:实行自愿原则,每人只能申报一个等级。 (二)系部确认:由各系完成,申请人根据申请专业提交材料到各系部审核、盖章。 个人提交的材料包括: 1.《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电子档); 3.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复印件; 4. 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5. 相关证书复印件(参照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6. 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2张。 系部报送材料包括: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一览表》(纸质和电子稿),系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至组织人事处邮箱处 11月30日前各系部将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处,逾期责任自负。 |
附件1:2020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1).doc
附件2:2020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1).xls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