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施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的复函》(建保函〔2022〕142号)和《关于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施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标准的复函》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一)2022年12月30日之前退休的在编教教职工。
(二)退休前未享受福利住房或享受福利住房未达到规定标准,且未享受住房补贴的。
二、申请流程
退休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工作采取自主申请和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2023年5月1日-5月31日)
申请人填写《桐城师专职工及配偶住房状况登记表》(附件1)上报至组织人事处(同时上报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附上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已享受福利住房但未达标的附上福利房产权证、土地证等证书复印件。已享受福利住房出售的,请附上说明。
对不按实填写或隐瞒不报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若住房补贴已经发放的将追缴。
(二)初审。(2023年9月1日前)
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如审核未通过,申请人可以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再次提交。
(三)审核。(2023年10月1日前)
学校通过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和市房改办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核实把关,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
(四)公示。
对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本人。
三、政策咨询。
(一)政策咨询请与组织人事处联系。
(二)政策咨询联系方式:陈方杰 13866002559
附件1:桐城师专(姓名)职工及配偶住房状况登记表.doc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2月29日